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知

来源: 宝应县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 2009-8-16 10:32 点击:607次

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人事局
宝应县公安局
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
宝劳社〔2009〕25 号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通知
 

各镇(区)劳动保障所、劳动监察中队:

     为了维护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打击扰乱和破坏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贯彻落实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现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09年2月19日至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一批扰乱职业介绍市场的不法分子,清理整顿一批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切实有效地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犯罪活动。同时,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秩序、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环境,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对以职业介绍为主,骗取求职者财物的;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的;以及从事其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予以打击严惩。

(二)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以及虽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介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破坏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的,应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工商部门。

(三)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应依法进行查处,予以清理整顿。

1、职业介绍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在介绍职业或招工时发布虚假信息的;

2、职业介绍机构超标准收取求职者费用的;

3、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工费用的;

4、以职介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前)

1、建立协调指导机构,制订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2、召开联席会议,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3、通过县人力资源网等媒体面向社会进行政策宣传;

4、对用人单位(尤其是劳动密集型重点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守法意识。

(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月23日至3月上旬)

1认真梳理职业介绍机构,对职介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2、对劳动密集型单位的招工状况进行排查;

3、确定重点监察对象,组织日常巡查;

4、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执法交流,强化执法质量;

5、县劳动保障局保持与人事、公安、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流,充分协作,提高执法效率,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去年对职业介绍机构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弄清底数,认真梳理分类,建立诚信档案,确定重点对象,组织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公安部门要派员参加重点检查与联合执法,及时立案侦查由劳动保障、人事、工商部门等通报的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事部门要对本地私营人才机构逐个走访一次,面对面提要求,适时集中审查私营人才机构报送的书面材料;工商部门要对无照经营的职介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依法取缔“黑中介”,对超范围经营的职介机构,及时责令其整改,对出国劳务中介机构依法加大监管力度。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宝应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

组  长:徐  峰(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王一波(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徐    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强建华(县人事局副局长)        
        韩寿根(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葛永高(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夷锦良(县就业处主任)              
        黄金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任培文(县人事局人才中心主任)      
        刘德明(县工商局监管科科长)

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镇(区)也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指导办事机构,并于3月10日之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和统计表报县清理整体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高军,电话88239605,电子邮件:byxldjcdd@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保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联合成立了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各部门应在协调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分工,协调安排,统一行动。

(二)突出重点,目标明确。各镇(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找出本地区重点存在的问题,合理确定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对辖区内的职介机构进行梳理分类,建立诚信档案,组织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

(三)强化宣传,形成执法声势。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从而做到既震慑不法分子,又能指导群众,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氛围。

检查活动结束后,应对检查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并形成对今后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同时做好数据统计,及时上报。

附件:宝应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执法检查表
 
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
宝应县人事局
宝应县公安局
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人事局、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执法检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主管部门

 

营业执照或

许可证注册号

 

劳动保障书面审

查记录手册号

 

 

 

 

 

 

 

 

年末职

工总人数

 

本地区    

职工人数

 

女职工人数

 

外来从业 

职工人数

 

 离退休返聘、 兼职、借用   等人数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未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技术工种

人 数

种 类

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人数

 

 

 

违法情况

提供虚假信息

超标准收费

向求职者收取  招聘费用

以职业介绍为

名牟取不正当

利益

 

 

 

 

单位盖章:

          以上情况属实,核实无误。

                           

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

 

       

备注